保障合法权益 彰显法治文明
保障合法权益 彰显法治文明
全省监狱系统从科学管理、人性化执法以及关注罪犯诉求等方面入手,认真落实文明执法,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实施科学管理和文明执法。推行罪犯考核奖惩信息管理软件,由软件按设定的条件自动生成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罪犯的名单,杜绝人为操作和弄虚造假行为;严格劳动时间,杜绝超时超体力劳动,落实劳动报酬发放规定。在2003年全国率先实行罪犯劳动报酬制度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进一步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完善发放管理,年度累计发放罪犯劳动报酬5100多万元,月人均发放80.9元,发放面达97.7%。对余刑6个月以内的罪犯劳动报酬加大发放额度,确保人均月报酬达300元左右,为刑释后过渡期的生活提供经济保证。
实行人性化关怀。加强食品卫生防控,建立食品留样、蔬菜农残检测等安全制度,大力推进监狱"热水澡"工程,确保罪犯吃饱、吃热、吃得卫生,有热水洗澡。为所有劳动改造场所加装冷风机、排气扇等降温、除尘装置,有效改善罪犯劳动条件。完善监狱内部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经费、设备投入,除省局二级甲等中心医院外,全省监狱都设立医院或卫生所,确保罪犯有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实行罪犯定期体检制度,对病犯逐一登记造册,与地方等级医院建立全方位的医疗协作关系,开辟罪犯就医"绿色通道",设置病犯专用病房。推行病犯分级管理,按照疾病的类型、病情轻重、个体差异等,制定不同治疗方案,采取不同管理措施,有效提高罪犯疾病的发现率、治疗率、控制率,最大限度降低罪犯病亡率。如,罪犯杨某某在入监体检时,医生发现其双下肢略有水肿,经抽血检查,提示肝肾功能异常,监狱立即安排其离监就医,经住院检查确诊患有"败血症、多脏器功能不全、感染性休克"等疾病,且病情十分严重,因救治及时杨犯很快转危为安。又如远华案件主犯赖某某在潜逃国外即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多种疾病,入监后,监狱即请专家会诊,共同研究制定整套治疗方案和管理措施。某日凌晨,赖犯病情突然恶化,监狱在采取应急医疗措施的同时,立即启动医疗"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将其送至协作医院组织专家实施救治。由于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措施有力,赖犯的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
关注罪犯诉求。三年来,全省监狱系统先后为5000多名罪犯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500多名罪犯提供各类法律援助,帮助其实现合法诉求。如,原服刑人员林某,因犯抢劫罪于2002年11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入监服刑以后,一直不服判决,坚称自己无罪,不断提出申诉,并拒绝申请减刑。监狱在做好林犯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派人调卷并组织研究,认为原判证据不足,有错判的可能性。根据监狱和律师的意见,省高院迅速启动再审程序,并于2012年3月1日开庭审理,重新认定案件事实,并裁定宣告原审被告人林某无罪,当庭释放。接到无罪宣判后,林某由衷表示感激监狱各级领导和警官,感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无偿提供的法律援助,感恩家人不抛弃、不放弃,感动国家法治的公正文明。
信息首发:赖昌星入监后曾旧病复发 监狱组织专家会诊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