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真实信息勒索他人也可认定敲诈勒索罪
深圳信息港 www.szxxg.com
互联网造谣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
信息首发:互联网造谣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
4 发布真实信息勒索他人也可认定敲诈勒索罪
针对在网络上通过“发帖”或者“删帖”的形式,威胁要挟他人索取财物的,司法解释予以了明确规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孙军工表示,不管是“发帖型”还是“删帖型”,这两种手段,实质上都是借助信息网络,主动对被害人实施要挟、威胁行为,进而索取公私财物,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他还强调,这条规定使用了“信息”而非“虚假信息”的表述。因此,行为人威胁将要在信息网络上发布涉及被害人、被害单位的负面信息即使是真实的,但只要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发布、删除该负面信息为由勒索公私财物的,仍然构成敲诈勒索罪。
原文网址:http://www.szxxg.com/html/20130910/627.html信息首发:互联网造谣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
今日头条:
请联系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