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居住满5年或可全家落户番禺
番禺将率先推出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重大举措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改革试点规划》提出:
率先解决长期举家在城镇就业(5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到2014年,一次性解决5.6万人举家迁徙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籍问题,然后每三年解决一次户籍问题,逐步有序放开外来农村人口和城镇间流动人口落户限制,争取到2020年全部解决。
以就业年限或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作为积分入户的重要标准,进一步降低积分入户门槛,每年开展一次积分入户活动,继续开展两年一次的“金雁之星”评选活动,给予获评人员户籍待遇。
7日,番禺区召开发展改革试点规划评审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广州市番禺区发展改革试点规划》(2013~2020),番禺推进发展改革将推出重要举措,其中在人口管理政策方面,将逐步分类解决人口落户问题,率先解决长期(5年以上)举家在城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如果此项政策按预期实施,这将是在广州第一个有计划具体提出,并且有行动时间表解决外来工市民化问题的区。
据统计,番禺目前户籍人口仅80.6万人,登记在册外来人口113.3万人,主城区在番禺购房者、大学城师生和居住在番禺的外国人,约有95万,实际管理人口超过300万。外来人口占多数,本地户籍人口反而成“少数”。
不过,《广州市番禺区发展改革试点规划》目前还只处于规划阶段,因此具体的落户条件还没有公开。记者了解到,外来工要想成为“番禺市民”,并不是住满5年以上就可以,仍然会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要有一定的“贡献”才行。
《规划》中还提到,“要探索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摊机制”,建立各级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摊机制,政府要承担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农民工本身也要承担市民化的部分成本,比如合理运用工资收入、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参加职业培训、履行市民义务等。
广州目前实行的“积分入户”政策,申报材料多达30项,如无犯罪记录、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与广州市企事业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等,分别需要在户籍地和广州居住地的居委会、街道办、派出所、公安分局、社保局等多个部门递交材料和开具证明。番禺区在规划中提出,未来将以就业年限或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作为积分入户的重要标准,并将进一步降低积分入户门槛。这对农民工来说,可谓一个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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