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用内幕信息炒股被判7年 罚金1900万
近日,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冯大明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900万元。谢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昨天发布官方微博称,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冯大明利用掌握的内幕信息,和女友谢晖操作4个账户买入德赛电池股票,共计获利1837万元。该案经该院提起公诉后,近日,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冯大明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900万元。谢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今年7月15日,46岁的冯大明和他36岁的女朋友谢晖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被告人冯大明于2011年德赛电池一季报披露后,着手筹备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即由德赛电池定向发行股份,购买管理团队持有的德赛电池下属三家主要子公司25%股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德赛电池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的敏感期为2011年11月8日至2012年2月20日,冯大明作为德赛电池公司总经理及资产重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被告人冯大明分别指使李某玉(另案处理)、被告人谢晖以及刘某、张某昌开立了证券账户交由其掌控,借款向该两账户分别注入1600万元,之后冯大明操作刘某账户买入德赛电池股票72万余股,成交金额人民币1576万余元,操作李某玉账户买入德赛电池股票43万余股,卖出德赛电池股票25万余股,成交金额人民币1670万余元。冯大明的女朋友谢晖受冯指使,与冯共同操作张某昌账户买入德赛电池股票71万余股,成交金额人民币1578万余元;操作车某俐账户买入德赛电池股票13万余股,卖出德赛电池股票9万余股,成交金额人民币509万余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以后进先出法计算,刘某、张某昌、李某玉、车某俐等4个账户在敏感期内交易德赛电池股票最终实际盈利人民币3万至939万余元,4个账户总计获利人民币1837万余元。被告人冯大明及女朋友谢晖将这些获利用以归还借款本息及购买理财产品。
检方认为,冯大明作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谢晖为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两人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交易相关股票,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刑法,应以内幕交易罪对二人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庭审时,冯大明并未明确对所指控罪名认罪,他只说“对检方指控的事实部分无意见,但是否构成犯罪自己并不清楚,由法庭判决。”在庭审过程中,冯大明多次对自己行为表示后悔。而他的女朋友谢晖则对指控罪名认罪,不过她表示,她的行为包括开户、购买哪只股票等基本都是接到冯大明指令后才操作,自己并无决定权。冯大明还表示,自己从未将公司重组等内幕信息透露给女朋友谢晖。
信息首发:德赛电池用内幕信息炒股被判7年 罚金1900万
德赛电池 内幕信息 炒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