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小偷被示众 双手被反绑吊在高墙栏杆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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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小偷被示众 双手被反绑吊在高墙栏杆上
保安队胡班长介绍,小偷被抓后,先是被绑在物业办公室外的栏杆上,随后又被转移到小区入口处的一堵3米高墙前,双手被绳子拴在墙顶的栏杆上。胡班长认为,把小偷绑起来公示,可以震慑其他的窃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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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班长:让业主知道,我们已经把小偷捉住了,你们安心,不要怪我们物业,我们物业全部已经尽力了,所以让小偷站到那让他们看一下,因为六七点大家都上班了,刚好出来了,让他们都知道一下,我们还是捉住了小偷。
在将小偷捆绑控制到上午8点钟左右,保安人员将其移交到武汉市二桥街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经过审讯发现,小偷为惯犯,并且有吸毒史,目前已经移送到强戒所。
工作人员:案件处理早就处理了,小偷有艾滋病,又吸毒。第一步就"强戒"了。
将小偷绑在公共场所,居民林女士觉得挺解恨,让小偷知道教训,也可以震慑一下同伙,让其他小偷都不敢再来这里捣乱。
林女士:这个是好事,就像宣传一下,大家在看,小偷就是这样的,对小孩影响,小偷是这样的下场,对孩子们也还好。
然而住户刘先生却认为,小偷"示众"虽有警示作用,但保安不该拿小偷的个人自由来尽职。
刘先生:这种吊着的行为从感性上理解他们,从理性上说,按正常程序一般就是抓住了把别人送到派出所和公安机关。
湖北鹏展律师事务所夏琳律师表示,将小偷绑在公共场所,实际上是一种示众行为。这种做法确实不太妥当。其合法性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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