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基础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2016年度基础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等为目标,发展科学知识的独创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成果形式主要以论文、著作、专利等为主。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资源环境等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包括以下两类项目:
(1)自由探索:重点支持自由探索性的项目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人员开展的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
(2)学科布局:重点支持前沿关键技术研究。
二、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和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自由探索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单个学科布局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审批方式:自由探索项目采用“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的方式予以支持;学科布局项目采用“先征集、再选题、后申报”的模式,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凝练选题,再以“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予以支持。
三、审批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的在职研究人员,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其法定退休时间。申请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市级基础研究项目不超过3项;
(三)医疗卫生类项目需获得所在单位的推荐。
(四)对从事基础前沿研究的高层次人才,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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