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第二批科技创新载体认定补贴项目申报启动
为大力推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和创客事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启动2016年第二批科技创新载体认定补贴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1月1日前已认定的国家、省、市和区级科技创新园和众创空间(创客空间)。
二、申报条件
1、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单位建设运营的科技创新载体获得以下资质之一:
(1)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为国家国际创新园;
(2)已被国家、省、市、区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载体(或被列入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项目计划);
(3)已被国家、省、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或被列入科技主管部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建设项目计划);
3、区级科技创新载体和众创空间、创客空间需在取得认定资格次年起的3年内达到承诺的建设要求;
4、载体位于宝安区域内。
三、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16年11月23日-29日
申请人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企业在申报系统中注册企业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16年11月23日-30日
提交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
具体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带齐相关纸质材料,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到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相关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附件:宝安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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