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监狱发明家”获减刑 揭秘发明专利减刑利益链条(2)
客服:一个专利大概8到9万,你只要提供专利人的基本信息, 最后公司什么都可以操作的,我们操作最少的都减了(刑期)一年以上。现在 国家这方面管理比较严了,要是查出来是购买的或是别人办理的话,减刑的几 率就不高了。现在我们接的比较少,不想以前那样好做。
客服也坦承有申请失败的情况,明确表示他们只负责做专利申请,不包管减刑成功与否。
客服:有过一回,被查出来监狱不给报,就没减成刑,确实有风险,好多事情也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对此,河南立品律师事务所路国强明确表示:这种行为实属违法。
路国强:这种依靠不是服刑人员自身条件的真才实学,而通 过买卖行为获得的虚假立功,一旦被发现或揭穿的话,所有参与人员不但有可 能因此触犯刑法而构成刑事犯罪,而且服刑人员因此已经获得的减刑也会因此 而被撤销,后果得不偿失。
近五年来,全国监狱年均提请减刑案件五十万六千起,提请假释三万六千起,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六千多起。其中,违法减刑事件也确有发生,最典型的要数广东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
个别违法减刑究竟是如何实现的,作为减刑渠道之一的发明专利是否真的能靠作假如愿实现减刑呢?
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宫鸣分析,从事减刑、假释工作的法官数量上相对过少,审理程序得不到保证,是导致减刑、假释暗箱操作的原因之一。
宫鸣:举个例子,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有五所监狱,每年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多达12000件,只有一个合议庭在办理,它每年就是签名都忙不过来,工作量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就容易出问题。 张海违法减刑案 就是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原副庭长丁飞雄办理的,就是在这样的案件数量和工作模式的运转之下形成了他一个人说了算的局面。所以造成这个案件,头一天报送,第二天裁定,第三天就放人,这样一个暗箱操作情况的发生。
现在,最高法在司法解释中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提出了一个硬性要求:对重点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对书面审理的案件也可以选择几种情况进行听证。广东高院、广州中院、新疆乌鲁木齐市中院、河南高级院、河北衡水中院,都已经开展了对报请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宫鸣说,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效果。
宫鸣:特别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的,广东高院网上公示的一批案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其中有一个拟减刑罪犯是原广东省统战部的副部长,他的情况公示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审理案件时法院严格把关,最后将这个案件退回了报请机关,没有做出减刑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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