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受贿替儿还赌债今日开审 盘点坑爹的儿子们(2)
经查,2010年10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广州首诚太合、东奥信息公司、广东圣洋信息、中信能源公司共获得科技扶持资金人民币9505万元。
在此过程中,李兴华多次带叶某参加其个人应酬活动,介绍叶某与相关干部认识,并 帮助 他们申请资金。
受贿的现金几乎全给了儿子还赌债
李兴华涉嫌受贿的现金包括1991万元人民币、美元3万元、港币110万元,而其中1840万元用于偿还其儿子的赌债,占了绝大部分。李兴华本人也曾表示,他儿子李晟赌博问题给他的家庭带来很大痛苦,亲自处理又担心影响仕途。
李兴华还多次向叶某等人,倾诉其儿子李晟(另案处理)有赌博的恶习,欠下巨额赌债,债主多次向其家人追债。为此,他要求叶某等帮其儿子解决偿还赌债的问题。
叶某、唐某为感谢李兴华对他们公司在广东省科技厅申请项目扶持资金方面的照顾,多次出资帮助李兴华偿还儿子的赌债,共计人民币1840万元。
每次偿还赌债,叶某都将情况告知李兴华和唐某,并且资金均由叶某、骆某某、王某某分别经手从首诚太合公司、汇中弘泰公司、圣洋科技公司、东澳信息公司和中信能源公司等账上支取,最终以购买设备、虚构咨询费项目支出、提取备用金等名义平账。
每次李兴华不仅要求叶某帮忙处理好赌债问题,还要叶某亲自与赌徒商谈,让赌徒写出 不再引诱李晟赌博 的承诺书。叶某照办后,将部分赌徒书写收到赌债的收条送到香港由唐某保管。
唐某等人还多次趁年节、旅游之机向李兴华及其家人行贿。如2009、2010年春节前,唐某到李兴华家拜年,并分别贿送给李兴华各10万元港币。2010年10月,李兴华夫妇到香港旅游,唐某追到酒店奉上港币10万,称送给李兴华妻子魏梅兰(在逃)购物。
最后时刻 还卖股票为儿子还赌债
在受贿问题上,李兴华显得比较狡猾,不仅给儿子偿还赌债的大笔现金他没有直接经手,还多次笑纳企业干股来 隐性受贿 ,折合价值高达人民币2160万。
据指控,2011年某天,李兴华与唐某、叶某在香港饭店一起吃饭时,谈到想推动广东服务业交易中心项目。随即几人商定:唐某、叶某和李兴华三人共同成立广州汇中弘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每人占股33.3%(后李兴华实际占股25%),李兴华不用出资,通过汇中弘泰公司控股东奥信息公司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推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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