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会牵出的电网安保贪污案终审 王登朝被判11年(2)
此外,王登朝还利用市保安公司发放工资的漏洞,指使其下属宋某某截留保安员工资人民币1084400元,王登朝混杂使用这两部分现金款项。
据现有证据显示,王登朝为大运安保项目花费的现金至多为人民币3059095.7元,其将剩余款项人民币805304.3元据为己有。其中人民币10万元由张某某直接转账至王登朝前妻高某某账户,王登朝另支付人民币30万元为高某某购房。
法院另查明,在深圳市公安局纪委将涉嫌贪污的王登朝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调查之际,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域内,王登朝确有击打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庄某某的行为,也有大吵大闹扰乱深圳市检办公秩序的举动。
但综观全案,王登朝的行为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化解,王登朝妨害公务行为其手段强制性不明显,亦未造成严重后果,故对其行为不应以犯罪论处。
法院认为,上诉人王登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大运安保任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一审认定王登朝贪污公款数额为人民币2831040元不当,依法应予以纠正,认定王登朝贪污数额为人民币805304.3元。原判认定王登朝犯妨害公务罪不当,依法予以纠正。综上,深圳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王登朝1974年出生,陕西咸阳人,西北政法大学毕业,曾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警员,深圳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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