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7起受贿案件
涉嫌7起受贿案件
根据检方指控,从1999年起,被告人叶虔共涉嫌收受7笔贿赂。2000年年底,深圳市明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了感谢叶虔在南山托幼中心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的关照,公司董事长翁通明按照叶虔的指示将人民币20万元的支票交给叶虔的妻弟。直至案发该笔款项仍未退还。2000年12月14日,被告人叶虔收受深圳市兆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李茂水人民币4万元和港币4万元。
2000年,深圳市元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山区开发南山豪庭楼盘,为确保楼盘的顺利销售,董事长郑跃雄找到时任深圳市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主任被告人叶虔帮忙,叶虔表示同意,并优先安排南山区红花路的建设。2000年及2001年春节及中秋节前后,为感谢叶虔的关照,郑跃雄先后两次各送给叶虔港币3万元。
2001年,深圳市盛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了感谢叶虔在招投标以及工程款拨付方面的关照,在该工程施工期间,董事长吴振城送给叶虔港币10万元。2003年,盛城公司为了感谢叶虔在招投标以及工程款拨付方面给予的关照,在工程施工期间,吴振城送给叶虔人民币10万元。
2012年10月和11月初,深圳市金光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杜锦周为了获得中铁二十五局中标的机场南路路桥工程中的交通监控工程,请求被告人叶虔协助,叶虔表示同意,并最终使得金光道公司获得上述工程。为了感谢叶虔的帮助,杜锦周分两次各送给叶虔人民币2万元。
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叶虔收受深圳市森斯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森斯公司 )董事长李淑杰人民币100万元。
信息首发:深圳一副署长砸68万港元“买”了两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