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团团伙伙情节严重可开除党籍
新词1 【政治纪律“负面清单”】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团团伙伙
对抗组织审查
搞团团伙伙情节严重可开除党籍
对比旧条例,新条例政治纪律“负面清单”至少出现了三个新提法:“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
此前,中纪委通报的官员查处通报中,未提及哪一位官员有“妄议中央”问题。不过,10月19日上午,河北省委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经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周本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会议提出,坚决与周本顺划清界线,“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决不能阳奉阴违、妄议中央”。
新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新京报统计,十八大以来查处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中,其背后多有一帮官员与之有利益勾连,形成“帮派”“团伙”。如“秘书帮”、“石油系”等。
新条例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信息首发:“最严党纪”条例发布:妄议大政方针可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