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政高担任住建部部长 辽宁棚改模式或全国推广(2)
在昨天任住建部部长之前,陈政高已先任住建部党组书记。自5月27日起,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其密集调研安徽、贵州、四川、湖南四个省份,其中保障房建设成为调研重点。这四个省份多是保障房建设大省,任务较重。
另有报道称,陈政高赴任党组书记后,除了到地方调研,还专门去了住建部下属的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要求其加强保障房和棚改方面的政策研究和储备,还曾召集《中国建设报》相关人员座谈,提出要多关注、报道地方保障房存在的问题。
■陈政高简历
1952年3月生,汉族,辽宁海城人,中共党员,研究生。
1982年2月至1983年5月任共青团大连市委常委、学校部部长;
1983年5月至1985年2月任共青团大连市委副书记;
1985年2月至1988年12月任长海县副县长;
1988年12月至1990年3月任大连西岗区委常委,副区长(主持工作);
1990年3月至1993年2月任大连西岗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3年2月至1995年6月任大连市副市长;
1995年6月至1997年11月任大连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7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辽宁省省长助理、党组成员;
1998年1月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
1999年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兼辽宁省委企业工委书记;
2000年2月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2000年12月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沈阳市委副书记;
2001年2月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兼辽宁省副省长;
2003年1月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5年12月任沈阳市委书记;
2007年12月任辽宁省副省长、代省长;
2008年1月,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政高为省长;
2014年6月,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关注军事设施保护法
5类军事设施纳入法律保护
据新华社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决定,修改后的法律进一步完善统筹兼顾机制和保护措施,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军事设施保护,适应了现实需要。
根据修改后的军事设施保护法,设有军事设施的地方,有关军事机关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协调机制,相互配合,监督、检查军事设施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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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政高 住建部部长 棚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