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枪杀领导称妻子被强奸 最高法未核准死刑(2)
回家后,朱世芳将枪杀王某的事告诉了妻子,二人经过商量决定逃亡。当晚,他们将孩子送到亲戚家后离开了五莲县。
五莲县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后立刻展开侦查,据办案人员介绍,朱世芳非常有反侦查意识,夫妻二人在逃亡期间基本不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只采取步行的方式,这让警方很快丢失了目标。
2008年5月5日
躲了10多年打架露行踪
郭培花回忆说,他和朱世芳先步行5天,到达胶东市,随后搭乘拖拉机到了江苏。在逃亡途中,他们担心走散,约定如果逃不掉或者不慎走失,就到离五莲县50多公里的诸城火车站等待,并约定要一直等到二人能够再次碰头为止。
由于朱世芳持有三把枪,该案随后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朱世芳也被上网通缉。
郭培花说,1994年底,二人来到江苏省徐州市,该地距离案发地800多公里,这让夫妇二人都觉得徐州是可以落脚的地方,于是在徐州市泉山区一边摆地摊修鞋谋生,一边躲避警方的通缉。朱世芳化名朱世进,一躲就是15年。
事后,当地警方曾介绍,从2000年起,朱世芳开始与经营干洗店的邻居徐某夫妇发生冲突,徐某夫妇嫌他们是外地人,经常欺负二人。2008年5月5日,徐某再次在店中辱骂朱世芳,前去理论的朱世芳被女老板扇了一巴掌,于是他拿起随身携带的钢管与徐某夫妇互殴起来,徐某夫妇被打得多处骨折。警方赶来后,朱世芳已逃离现场,民警调查发现,打人者朱世进是潜逃15年的杀人犯,并立即将情况通知五莲县公安局,并将郭培花控制。
郭培花因涉嫌包庇罪被五莲警方带回,但她不肯透露丈夫的行踪。为了找到朱世芳的下落,警方故意将郭培花取保候审,以便监视她的行踪。
2010年6月3日
跟踪其妻数月抓获嫌犯
家人15年没见面,儿子也不再认我,我就想去找朱世芳了。 郭培花说,当时她突然想到了夫妻二人15年前的约定,于是,只身一人来到诸城火车站。为了等丈夫,她开始在火车站做些小买卖,一等就是3个多月。
跟踪前来的民警并不知道二人的约定,对于郭培花的行为感到不解。3个多月后的一天,郭培花突然离开了火车站。
原来,一个月前,朱世芳按照二人15年前的约定来到了诸城火车站,没想到真的和自己的妻子再次重逢,但二人并没有多做停留。朱世芳认为郭培花一定会被警方监视,他让妻子一个月后到青岛去找他。
警方通过调取郭培花的交通路线发现她前往了青岛,民警分析郭培花的学历不高,到青岛很可能在一些宾馆和饭馆等服务行业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民警在青岛市的百强海鲜城发现了在那里打工的郭培花,并跟踪其到暂住地。
2010年6月3日,在郭培花家附近蹲守的民警发现了摆摊修鞋的朱世芳。几名身着便衣的民警围拢过去, 朱世芳 ,一名民警叫道,对方本能地回答了一声 哎 。
郭培花说,在看守所的朱世芳异常平静,17年的逃亡生涯,让他由一个30多岁的中年男子变成了满头白发的老头,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逃亡的日子很累,如果时间能回去,我不会选择逃 。
□审案经过
故意杀人罪一审判死刑
王某的尸检报告显示,在他的前额偏左软组织内取出了四角形钉头式自制弹丸两枚,右侧小脑组织内提取四角形钉头式自制弹丸一枚。不过,王某身上取出的钉头式自制弹丸丢失,并且王某体内的子弹数也与当时的口供不符。朱世芳在庭审中表示,自己并非想置对方于死地,而是威胁对方承认强奸了自己的老婆,并希望在场的三人能够作证,好去县城告王某。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世芳先购买发令枪等作案工具,并通过实验改良增强发令枪的杀伤力,后用该发令枪朝被害人头部多次射击,具有杀害王某的主观故意,并导致王某死亡的结果,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此外,朱世芳故意伤害徐某夫妇,致二人轻伤,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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