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出台 曝光制度
相关部门:考虑出台 曝光制度
昨天下午2时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鹿城区委宣传部文化科相关负责人柯胡斌说,全区目前900多个文化团队中,登记的有332个。 进行团队登记便于我们更好地管理,但社区中,确实还有很多小团队(难以管理)。
1月21日,鹿城区正式出台《广场文化活动公约》,该《公约》对广场文化活动的场地、时长、时段、音量等都做了规定,如要求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之内,建议在每日7时至12时、14时至21时之间开展,特殊时期应暂停活动,白天、夜间分贝分别不宜超过60分贝、45分贝等。
柯胡斌介绍,《公约》出台后半个月内,监督办公室接到的投诉电话(0577-55566591)每天都有7个,近一个月来每天降至1个左右;从区域来看,马鞍池一带尤其明显。 重复投诉的情况少了,这说明《公约》作为一种导向性标准,已经起到了初步成效。 同时,柯胡斌表示,广场舞问题作为全国性的难题,仅靠一两个部门远远不够,需要多方配合,做到堵疏结合。
鹿城区委宣传部文化科有关人员透露,下一步会考虑出台 曝光制度 ,对于市民投诉量大的文化团队,会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温州民间智库理事欧阳后增接受采访时表示,针对噪声污染,公安、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应联合执法管理,公园管理处和物业以及相关街道社区也应及时介入,参与监督。
广场舞本身是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后产生的一种文化现象,处理得当便是风景,过度了就会产生矛盾。我建议,对广场舞应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限设备,并且进行物理减噪,避免问题升级。 欧阳后增说,业主的 音炮对抗 确实有些过激了,但其背后反映的是一种现代城市 文明病 。 既然是 社会病,就需要 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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