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限购令下黑色交易链:地税、产权登记及中介45人被查(2)
已有45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想买房,但在 限购令 下又不具备购房条件,怎么办?这时有房产中介说缴付多少 喝茶费 后可以 操作 ,这种明眼人一看就属违法犯罪之事为什么能 搞定 ?答案已经揭晓:权钱交易、违规操作。
而这,正是检察机关 3·13专案 锁定的目标,而该项专案行动的引子,最早可以上溯至三年前。
2010年9月,为落实国家关于房价的宏观调控政策,深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俗称 限购令 )。限购令出台之后,在深圳购房须满足三个条件之一,即有深圳户口、或在深圳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在深圳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年以上。限购令之下,有些不法分子便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违规操作、收受贿赂。
深圳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早在2011年初,我市检察机关即查办过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李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其在收受好处费后,违规帮他人修改社保信息,从而获取社保证明并取得购房资格,李某也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2012我市检察机关还发现在二手房交易中,有房产中介 买通 房地产权登记工作人员,在交易税并未真实缴交的情况下,拿伪造的交易税票帮人办理过户。2012年5月,龙岗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邓某峰等三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一同被立案侦查的还有两名房产中介人员。2012年9月,邓某峰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在办案中,检察机关还建议国土部门、地税部门通过完善工作系统、信息联网等措施堵塞制度漏洞。
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一些犯罪方式和手法也发生了新的变化。2012年下半年,检察机关根据相关线索举报,以及地税部门等进行自查后移送的线索,针对房产交易中虚开纳税证明等利用非法手段办理房产过户的职务犯罪行为,开展了缜密的初查。2013年,该专项行动的代号被称为 3·13专案 ,并于2013年4月下旬进入收网阶段,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工作人员联手出动,一批涉案人员先后带走协助调查。事后,又有数名涉案人员迫于压力,选择了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截止2014年2月, 3·13专案 中已有45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及地税工作人员18人、房地产权登记工作人员11人、社会中介人员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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