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外来工失业可续医保 3个月内须办理(3)
其他医保惠民措施
未经核准转诊外地可享受一半待遇
同样有关居民医保的,是通知规定,个人按300元/年标准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约10万人),未经核准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符合规定的核准医疗费用可报销30%。
而据原政策规定,居民医保参保人办理了转诊手续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60%;到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报销。转诊手续的办理此项规定出台后,居民未办转诊手续外出就医的也能享受正常转诊一半的待遇。
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延长至1年
通知中,对未成年人医保也作出规定。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1年内,凭新生儿本市户籍凭证办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资料变更,其变更前因疾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而原政策规定,以母亲的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凭户籍证明办理参保资料变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新生儿父母因不能及时办理计生证明而无法在3个月内为新生儿办理户籍登记,影响其相关待遇享受。调整后,将使全市每年1万多对准父母们更加宽心。
大学生可全年参保
同样参加未成年人医保的,除了B B,还有大学生群体。通知中规定,大学生可全年参保,假期、休学和实习期间普通门诊费用可报销。
据介绍,针对大学生群体,通知的亮点一是调整大学生参保及待遇享受时间,方便大学生参保及待遇享受。考虑到大专院校开学时间不同及入学后专业调整等原因,大学生统一由学校组织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从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调整为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此项调整可为大专院校统一为学生参保提供更长的处理时间,将大大方便在珠海就读的十多万大学生的参保。与此相应,大学生待遇享受时间从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调整为当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待遇享受时间的调整也是为了与其高中毕业时间相衔接,使医疗保障不留空当。
通知的亮点之二,是新增大学生报到年度住院费用及假期普通门诊费用报销两项待遇。一是入学注册前假期在家发生住院费用的报销。通知规定大学新生于入学注册的社保年度,在家庭所在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学校确认其家庭所在地的证明、就医资料及相关费用单据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此项规定避免了大学新生医疗保障出现空当。二是市外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通知规定,大学生假期、休学、实习期间在市外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范畴,大学生凭就医资料及相关费用单据回其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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