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快递员偷百万元黄金 自称为在深圳买房(3)
快递员为买房铤而走险
警方介绍,李某某前三次所卖的黄金已经被买方熔化,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所以侦查员通过做工作取得了买方的支持,买方在李某某于12月15日第四次卖一条金项链时通知了侦查员。专案组立即通知金尔曼公司凑钱将该金项链买下进行鉴别,经鉴定,基本确认该项链为被盗物品。据介绍,在盗取这批黄金后,王某早已经将黄金上的一些标志摘下,并将一些方形的揉成圆型,造成一种卖旧金的假象,但是旧金和新金是同样的价钱,所以他们并没有折价卖这批赃物。
专案组决定立即对两人实施抓捕,12月20日7时许,民警在布心水围村89栋503房抓获嫌疑人王某、李某某,当场缴获各类黄金首饰共计2 .1公斤,在大量证据面前,两人对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嫌疑人王某交代,其工资大约5000元,而老婆李某某的工资也只有5000元左右,买房困难,但是两人还是商量,一定要在深圳买房。王某今年35岁,广东连州人,李某34岁,深圳人,他们两人的存款大概有20万元,还找亲戚借了20万元,但是一次买两套房,首付款就要64万元,还差十多万元,不知道怎么办,只好铤而走险,将别人邮寄的黄金进行掉包。而且作案之前,两人刚刚结婚,开销捉襟见肘。
王某说,作案当晚,他心神不宁,而他妻子李某某对此还不知情,为首付款的事两人还吵了一架,后来,王又继续上班,有一天,王表示首付款的事他会想办法并拿出了大量黄金,将真相告诉了她,李要求他还回去,但是王一直瞒着她说已经还了,直到卖房方催首付款时,王承认黄金没有退,两人于是商量将错就错,将部分黄金拿出去售卖,填补首付款的漏洞,于是李拿出了800-900克黄金,大约卖了18万元。
王的同事说,王为人城府甚深,也没有前科。据金尔曼公司员工介绍,即使是黄金被盗案后,王一直前往金尔曼公司正常收货,问他黄金被盗的事,他表现得很镇定,说公司还在调查,对具体的情况他也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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