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 获得高达40%资金回扣
审批项目 获得高达40%资金回扣
援藏结束后,陈柱兵仍继续从藏企捞油水,索贿金额达1500余万元。这其中,有364万元来自有关联的两家藏企,西藏某集团公司的常务副总张某是另一家藏企的实际控制人。
检方指控,张某为上述两家公司获得相应资金,先后给陈柱兵、方某及李某364万元。
指控中提到的方某,当时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工作,自称与陈柱兵及李某是朋友。
三人商量,利用陈柱兵了解财政部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情况的便利,让李某联系一些藏企申请国家财政专项补贴,加上方和陈就是负责自治区和财政部报批审批工作的,一旦申报成功,他们就向企业索要好处费。
2010年上半年,张某向方某表示,西藏某集团公司准备向财政厅申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扶持资金。
方某告诉张某,自己有朋友在财政部有稳定关系,能帮忙,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好处费,张某同意,但提出要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
此后,方某将李某的手机号告诉张某,让张某直接联系。后李某告诉方某,张某同意按35%的比例给好处费。
于是,张某将申报材料上报到自治区财政厅,经财政厅审批,方某又将材料上报到了财政部企业司。
约两个月后,陈柱兵告诉方某300万元的扶持资金已经批下来了,后李某向西藏某集团公司要了105万元好处费。
2011年上半年,张某又让方某帮忙向财政厅申报了清洁生产的项目,双方最后商定的好处费比例高达40%。
信息首发:财政部原处长受贿2454.4万元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