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警后警察要带保安走遭反抗
处警后警察要带保安走遭反抗
孙海新没有想到,警方处警完成后,冲突却进一步升级。起诉书称,增援民警和治安员到场后,姚小勇准备将郭园等人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时,郭园激烈反抗并推打民警,而被告人赵建辉则持啤酒瓶砸伤姚小勇的头部,姚小勇立即开枪阻止赵建辉继续对其进行伤害,击中赵的腹部,随后,郭园挣脱辅警和治安员的控制跑向枪响方向,姚小勇遂朝其腿部开了一枪,击中其腿部。经法医鉴定,民警姚小勇为轻微伤,赵、郭分别为重伤和轻伤。
李小红指出,民警在要求被告协助调查时并未向其出示工作证件,也没有指出被告人如果不立即协助民警调查工作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该行为并不属于法定的公务,被告没有协助调查的义务。即使有伤害行为,其目的也不是阻止民警执行公务,因此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姚小勇接受询问时供述称,赵建辉 从我身前向我冲过来,因为其来势凶悍,我做不出任何应对,只有向着他身体下方部位开了一枪 。而赵建辉伤口照片显示,其腹部位置弹孔大于背后弹孔。孙海新据此判断,赵建辉从背后中弹,打穿腹部,即赵建辉是在砸啤酒瓶后跑开的情况下被追击的。
关于第二枪,姚小勇的同样供称郭园向他冲过来,并且已靠近其手部持枪的位置, 我认为他应该冲上来抢我的枪……我当时想如果手中的枪被他抢去局面将不可控制……于是我又开枪向他的腿部开了一枪。
弹道显示,郭园左大腿伤口是从其侧面开枪造成的。起诉书中也并未认定 夺枪 这一情节。
黄埔区警方此前通报称,现场两名保安突然用啤酒瓶砸向民警头部,并企图抢夺民警枪支。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果断开枪击中2名嫌疑男子腿部等部位,将其制服。孙海新称,他在现场没有听到警告的喊话或鸣枪示警。在场的一位中心经理亦向记者证实,只听到两声枪响。与姚小勇共同出警的一位辅警在接受询问时证实,姚小勇当时没有携带警棍。
信息首发:广州两保安阻拦警车起冲突 被警察枪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