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
2016年12月30日下午,深圳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揭牌仪式在深圳举行,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了海洋强国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为主动应对海洋管理遇到的挑战与问题,2015年11月,国家海洋局明确了“以深圳为试点、创建基于生态系统的国家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是在遵循海洋生态系统内在规律、保持生态系统动态平衡和服务功能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实现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2016年11月18日,国家海洋局批准同意《深圳市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深圳将以建设世界级海洋中心城市为目标,加快推动海洋事业的发展。
揭牌仪式公布了《深圳市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该方案在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和深圳市海洋事业发展趋势和目标的基础上,指出了国家和深圳市共建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提出了示范区建设应遵循的五大原则,并从提高全国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和发挥深圳示范带头作用的角度出发,明确了深圳市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
该方案提出,深圳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就海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制度创新等事项进行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规划管理体系、海洋环境联合治理保护机制、海洋资源配置、海域使用管理机制、综合管理理论体系研究六项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组织保障、政策引导、公共服务、技术支撑、监督执法五大能力,大力推进河湾联治、生态修复、海洋产业、科学用海、智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六大领域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其中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方案结合深圳海洋发展现状和国家海洋管理的重点方向,提出自然岸线保有率、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海洋生态红线区覆盖率、重点生态系统(生态功能区)监控率等量化指标要求,力求定性定量相结合,为后续考核与过程监督提供依据。
揭牌仪式上,国家海洋局有关领导指出,深圳作为南海之滨的国家经济中心城市和经济特区,在海洋城市建设和海洋综合管理上优势明显,在实施国家战略、构建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中占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尤其在海洋产业经济、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文化氛围等多个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发挥了先锋引领作用。深圳完全有能力、有条件建设世界级海洋城市、打造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为全国的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率先探路、积累经验。
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领导认为,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对我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圳要以创建示范区为契机,在国家海洋局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落实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为加快实现海洋强国目标、深化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深圳市有关领导表示,希望将深圳真正打造为世界级的海洋中心城市,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理论体系和方法,为我国全面推进海洋综合管理改革提供样本和参考。
■深圳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发展目标
——完善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海洋政策法规体系和海洋规划体系,推动海洋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创新,提高海域资源利用和行政管理效率。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确保深圳全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40%以上、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海湾数量不少于2个、海洋生态红线区覆盖率不少于25%。
——加强海洋综合管理能力。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突破口,构建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全覆盖的海洋动态监视监测系统、一套完善的海洋管理技术标准和海洋规划“一张图”平台,为海洋综合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深化海洋综合管理提供有力保障。规划期内,实现深圳全市海域执法全覆盖、对重点生态系统(生态功能区)监控率达到90%。
——建设一批示范性重点领域项目。主动对接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深圳实际,积极开展河湾联治、海洋生态修复、海洋产业等六大领域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优化海域资源配置方式,促进生产、生活与生态功能协调发展。
六大重点工程推进示范区建设
国家海洋局深圳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示范什么?按照国家海洋局批准的《深圳市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深圳将建立健全六项制度、重点提升五个能力、全面开展六大领域的重点工程建设。
在制度建设方面,深圳将创新完善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包括构建海洋综合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完善海洋规划体系,建立海陆环境联合治理与保护机制,探索海域资源配置和有偿使用制度,优化海域使用管理机制,并建立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理论体系。
为了保障示范区建设,在组织上将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家海洋局组织召集联席会议,省、市海洋主管部门参加。同时成立深圳市海洋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深圳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深圳市海洋局、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城管局、水务局、海事局以及涉海的区级政府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深圳市海洋局。
按照实施方案,在示范区建设的过程中,深圳将致力于提升在海洋综合管理的各领域能力。包括优化机构职能,强化组织保障能力;完善海洋经济运行评估体系,提高政策引导能力;构建动态监测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海洋科学研究,增强技术支撑能力;整合多方资源,增强海域监督执法能力。
海洋重点领域六大项目
1.实施河湾联治。在粤港环境联络小组统筹协调下,持续深入推进深圳湾、大鹏湾海域环境治理工程,率先在深圳湾、前海湾开展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持续推动龙岐湾较场尾、盐田避风塘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开展生态修复。以红树林湿地保护为核心,重点开展深圳湾西段、凤塘河口前海湾段、坝光滨海湿地、东西涌、小铲岛等地区的生态恢复和保护工程,增强红树林种群多样性,加强对自然岸线、河口、沙滩等地区的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划定大澳湾、南澳、西涌、杨梅坑等珊瑚保护区,创建大鹏国家级海洋公园,探索海洋公园专项管理。
3.壮大海洋产业。优先发展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海洋高端服务、邮轮游艇和海洋金融等海洋新兴产业,保障深圳特色海洋产业园区建设用海需求。推进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规划建设大空港半岛区、坝光国际生物谷等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重点推进盐田东港区、大铲湾港区、蛇口太子湾邮轮母港、梅沙旅游口岸、南澳旅游口岸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南澳新渔港。开展海水淡化试点工程建设。
4.推进科学用海。探索浮岛式等新技术新方法,利用现状自然水系,促进河海水流自然交换,结合绿地形成滨水生态廊道,明确生态指标控制要求,将绿色生态理念贯穿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推动盐田墟镇、新大—龙岐湾等片区的海陆统筹,打造城市活力湾区。依托大小铲岛区位与交通优势,推动该片区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
5.打造智慧海洋。开展海洋监测体系规划,建设覆盖深圳全海域的天基和空基、岸基和平台基、海基和海床基等立体观测网。完善海洋资源普查机制,逐步建立统一的海洋与规划国土信息平台。
6.推动大鹏新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程。按照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定位,争取将大鹏湾和南澳湾—大鹿湾的海洋功能区划调整为文体休闲娱乐区,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推进旅游客运码头等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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