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查处类金融案件 立案68起涉及金额11.9亿
据了解,宁波市已启动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非金融机构及不从事金融活动企业的注册登记;严查违法广告,立案查处类金融广告案件21件;严打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查处315家。全市公安机关还严厉查处类金融案件,共立案68起,涉案金额11.9亿元,涉嫌犯罪人员95人,结案19起。近期,我市再次动员部署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作为整治重点。
日前,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围绕市人大代表赵永清提出的《关于加强P2P平台公司监管的建议》进行沟通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孝国、副市长王仁洲参加会议并讲话。
这一建议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之一,由施孝国督办、王仁洲领办。
P2P平台公司是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展业务。这种金融创新形式,符合中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但是,由于一些P2P平台公司经营不规范,存在“以高回报为诱饵吸收公众资金,从事高利贷等非法活动,甚至卷款跑路”的乱象。为此,赵永清代表建议明确职责,加强对P2P平台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众利益。
主办单位宁波银监局和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分别在会上反馈了建议办理工作。据了解,我市已加强监管,启动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非金融机构及不从事金融活动企业的注册登记;严查违法广告,立案查处类金融广告案件21件;严打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查处315家。全市公安机关还严厉查处类金融案件,共立案68起,涉案金额11.9亿元,涉嫌犯罪人员95人,结案19起。近期,我市再次动员部署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作为整治重点。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紧推动预警、监控、报告、处置以及常态化正面宣传教育等长效机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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