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此前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据深圳(www.szxxg.com)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www.szxxg.com)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深圳(www.szxxg.com)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更名为深圳(www.szxxg.com)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此前依法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按照国家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总体部署,经深圳(www.szxxg.com)市委市政府同意,深圳(www.szxxg.com)市自2015年9月22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www.szxxg.com)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更名为深圳(www.szxxg.com)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深圳(www.szxxg.com)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公告之日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此前依法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三、深圳(www.szxxg.com)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各受理窗口转为深圳(www.szxxg.com)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咨询电话:(0755)96508888、(0755)22277118。
特此公告。
深圳(www.szxxg.com)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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