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起经中介租房要网上备案并相应纳税
从今日开始,广州市民通过地产中介出租房屋,全部要进行网上备案,并根据租金水平进行相应的纳税。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从今日开始,广州市出租房屋网备工作将在全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全面铺开,物业服务企业的网备工作将同步试点进行。也就是说,市民通过地产中介出租房屋,全部要进行网上备案,并根据租金水平进行相应的纳税。
业界人士介绍,过往房东多嫌出租备案手续繁琐还要纳税,所以多数出租并未进行备案。今后,这笔税费有可能会转嫁到租客身上。但对于租客来说,在办理了备案手续后,可以凭此办理居住证,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等。
如需办理营业执照等仍需在街道备案
去年,《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发布后,全市168个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街镇流管中心 )已实行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以下简称 网备 )。从今日开始, 网备 新手段将在全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全面推行。房地产中介机构完成 网备 后,视同完成报送房屋租赁信息。
网备 在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全面推行之后,市民可以通过街镇流管中心办理 网备 ,也可直接在各中介办理 网备 ,更加方便快捷。两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表现形式略有不同。
街镇流管中心出具的是盖有 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 的纸质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而房地产中介公司是政府规章赋予义务的 当事人 之一,通过中介公司办理 网备 ,其结果是系统自动生成回执号和备案号,可供当事人网上查询备案状态使用。
街镇流管中心出具的纸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合法的租赁场地证明,当事人可持其前往相关行政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如果租赁的房屋不需要利用租赁房屋办理其 他行政审批,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办理 网备 即可。
税费或转嫁到租客头上
业界人士介绍,目前广州每月租赁成交个案实际大概超过10万宗,但进行备案的只有2万宗到3万宗,主要原因就在于需要交纳一定的税收。只要少数需要开发票报销的租客会要求业主配合租赁备案,不少业主则要求实收租金,将房屋租赁税成本转嫁给租客。
据悉,从2008年开始,广州市已停止收取房屋租赁登记费,而个人房屋租赁税收也从2012年下调,月租1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1000~2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7%,月租2000~20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6.8%,20000元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8.38%。根据计算,个人房屋租赁税因租金的不同,介于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今后,这笔税费有可能会转嫁到租客身上。但对于租客来说,在办理了备案手续后,可以凭此办理居住证,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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