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丹村旧改逾9成业主已签约 公开选取房产评估机构
深圳市住建局获悉,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工作自2013年12月21日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业主的支持和配合。至2014年4月12日,签订《深圳市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业主989户,另30多户业主已对《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书面确认,但因房屋权属等原因尚未完成正式签约手续,仅剩余约10户业主正在洽谈过程中。此外,已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的业主892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及《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府令第248号)的规定,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14年4月13日下午14:00至16:00,在鹿丹村2栋组织全体业主公开选取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提供专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选取全过程接受市住房和建设局纪委、及广大业主的监督,并请罗湖区公证处现场公证,以保证选取结果的客观、公正。
此前,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鹿丹村改造办制定了《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取实施方案》,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报名条件设定为在我市注册的具备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等级的评估机构。2014年3月26日至28日,在改造范围内及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了招聘评估机构的通告。期间,有13家评估机构符合条件入选。4月3日至12日,将候选评估机构信息及选取时间、地点及方式等事宜向业主进行公示,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户告知业主。
本次评估机构的选取工作采取投票的方式,由业主共同在上述13家报名协商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投票结果若有超过50%(即520户)的业主选取同一家评估机构,则视为协商选取成功,得票最多的评估机构为中标机构。投票结果如任何一家评估机构公司都未能获得50%以上的票数则视为协商选取不成功,市住房和建设局将组织业主在市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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