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男子8年前190万买房 5年官司被判给他人
寥寥13个手写体文字,让一套数易其主的房产产权难确。
陈春鸣画
羊城晚报记者陈荷
一份1997年的民事裁定书上的一句手写体文字: 房产证直接颁给建行珠海分行 ,寥寥13个字,10年后,却让一套数易其主的房产产权难确,面临 一女二嫁 的局面,全凭法院判决。近日,珠海市民何国平找到羊城晚报记者爆料此事,称自己花190万元购买的房子,被法院莫名其妙地判给了其他人。
本报2011年9月9日A21版珠中江新闻《 谁动了我的房子 》一文曾报道此事,何先生表示,此案一波三折,目前有了新进展:在近期的重审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何先生等人并未拥有该套房产的物权与产权。 我自己花190万元买的房子判给别人,我怎么也想不通! 何先生称。
缘起数度易主产权未变更
这一 烫手山芋 是新丰公司名下一套房产 丽新花园 商场2123平方米房屋。1996年,因新丰公司欠金达公司的钱,这套房产被法院强制执行给了金达公司,以房抵债。珠海中院为此做出民事裁定,这就是引起后续纷争的 (1997)珠法执第38号裁定书 (以下简称 38号裁定 )。
但此时金达公司又欠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下称 建行珠海分行 )的钱,金达公司与建行珠海分行达成协议,建行珠海分行出函同意以资抵债接受此套房产,经过法院裁定,根据金达公司要求,将该铺位转给建行珠海分行,房产证直接办给建行珠海分行。 房产证直接办给建行珠海分行 这句话,以手写体的形式,补充在了38号裁定上,并盖上了珠海中院的校对章。
然而,房产证迟迟未办,建行珠海分行又将涉事房产转手卖给了健宇公司,明确约定此房产的登记所有权变更至健宇公司名下。2007年,何国平等人又从健宇公司手中购买了这套房产。购房四年后,2011年,已经实际使用该房产的何先生突然得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 珠海中院 )要将此处房产作为珠海经济特区金达工贸实业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公司)的财产拍卖。
另一方面,金达公司因欠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下称 工行珠海分行 )的债务破产后,工行珠海分行将金达公司的债权包打包出售给了宝赢公司。2011年,宝赢公司手执第38号裁定,要求法院将丽新花园该套房产作为金达公司的资产执行给宝赢公司,但令人称奇的是,宝赢公司所持的38号裁定,据当事律师称,并没有 房产证直接办给建行珠海分行 这一手写体字样。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何国平花190万元购买并使用了4年的房屋,突然被法院登报拍卖。
法院查明,截止至今,数易其主之后,该房产的产权证仍然登记在新丰公司名下。
如果38号裁定上, 房产证直接办给建行珠海分行 这一句手写体属实,为何建行珠海分行不去办理房产证呢?何国平代理律师徐丽华称,此事是由于当时法院并未将裁定送达珠海市房产登记中心所致。 按照流程,这个裁定应当送达房地产登记中心。我们查阅了案卷,却未能查到相关回执。 徐律师认为,这意味着法院没有正常送达该裁定,这是造成建行珠海分行没能尽快办理房产证的重要原因。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从建设银行处获得证实。
焦点:房屋产权到底是谁的
此案一波三折。发现自己的房屋即将被拍卖后,何先生作为案外人提请法院中止执行获得支持。随后,2011年,何国平等人将宝赢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中止执行该套房产,并将房产产权判归何先生等人名下,珠海中院一审支持中止执行,但并未支持何先生其他诉求。宝赢公司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发回珠海中院重审。2014年9月,二审判决凉透了何先生的心 法院不支持何先生的全部诉求,这意味着,何先生190万元买的房子,要被法院执行给宝赢公司了。何先生不服上诉,二审日前已开庭审理。
在重审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第38号裁定中写明了 产权证直接办给建行珠海分行 ,但该裁定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所规定的情形,只是注明将房产证办至建行珠海分行名下。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不动产产权自记载于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在目前所有权并未办理至建行珠海分行名下的情况下,建行珠海分行并非涉案商铺所有人,其无权出售涉案商铺所有权,健宇公司虽然与建行珠海分行签订了《谅解备忘录》用于购买该资产,但由于建行珠海分行并不享有该商铺所有权,健宇公司亦非法律规定的 善意第三人 ,故健宇公司也无权将涉案商铺转让给何国平等人。
也就是说,法院并不认可建设银行珠海分行拥有涉案商铺的所有权。何先生不服。他介绍,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证据。2001年,在另外一个案件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查封涉案房产,对此,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示一函给广州中院,并附上了38号裁定书。该函明确告知广州中院,涉事房产归建行珠海分行所有。
同一个法院,你既然承认了这套房产归建行珠海分行所有,为何后来又自打嘴巴,说建行不拥有这个商铺的所有权呢? 何先生愤愤地说,当初就是相信法院出示38号裁定书,才放心地购买了这套房产,每一次出庭,建行珠海分行、健宇公司等 上家 ,都为证明交易过程。
然而,五年的官司长跑中,关键人物金达公司从未出现在法庭上,宝赢公司也没有提供完整地购买工行债权包的证据。
教训:买房需确认产权
何先生称自己犹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当年房产不值钱,190万可以买到了,但现在房价涨了起来,不少人就眼红了。 他说。
从购买者的心态来看,合同明确了,又有法院的裁定,当然可以放心购买这个房产了。 何国平方的代理律师徐丽华提醒, 这样是需要承担非常大的风险的,如果顺利,可以将产权办下来,那就有惊无险,但如果遇到产权不明晰的,你可能就赔了夫人又折兵,购买的房产就打了水漂。
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伟提醒市民,《物权法》颁布后,对权属规定都十分明确,一般碰到 一房两卖 的案子,即使房产商有过错,但法院的判定大多数也要看登记在谁名下。 购买房产一定一定要确定产权! 董伟强调。
记者了解到,在何先生购买该房产的过程中,也有几个民间交易常常被忽视的隐患,最终成为法院的判决中 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 。在向健宇公司购买涉事房产时,因为双方关系很好,是老熟人,双方口头达成协议后,何先生即刻付款,付款早于合同签署日期,以至于法院去银行调查时未查到交易记录。此外,何先生分别提供两张空头支票给健宇公司,在何先生知情的情况下,健宇公司直接将一张120万元面值的支票填了另一家公司的抬头,作为健宇公司支付给该公司的款项。虽然后来相关公司出示证明并出庭作证证明何先生确实支付了190万元房款,但珠海中院在判决中将此行为认定为 确有凑数之嫌 ,综上,法院对何国平主张付款方式不认可。
董伟提醒市民,民间交易中,不少人认为关系好,对待合同及交易方式较为随便,这有极大的隐患,建议交易流程一定要规范,合同及交易过程最好有律师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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