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违法新建改建最高判七年
建议违法新建改建最高判七年
麦庆泉向记者细数现有法律的漏洞和问题: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于城镇化进程和房地产发展,规划土地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刑责寥寥可数,只对严重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规定了犯罪情形和量刑标准,并未涉及单纯的违法建设、销售行为……
麦庆泉建议,在刑法第342条后增加一条& & 非法建设罪。 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内容,在城乡规划区内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上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上罚金。单位违反前款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他还建议在这一条下面增加一款: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城乡建设用地及其他土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致使国家或者集体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建议在刑法第225条中增加一款,使 违反国家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规定,非法销售违法建筑的 行为,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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